选择你的语音


<-
Idioma - Language - Idioma - भाषा (Bhāṣā) - 语言 (Yǔyán)

一致性(Unanimidade)是指在合议机构中达成的最高程度的共识,其特征是对特定事项的投票或意见绝对趋同。在法学领域,该制度贯穿于程序法(民事、刑事和劳动法)、税法和宪法之中,有时作为特定行为的有效性要件,有时则作为定义判例和司法裁决稳定性及约束力的标准。

1. 概念与法律性质

从法律技术角度来看,一致性是合议庭全体意志的表达,即在作出裁决(decisum)时,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事实或法律上的分歧。它与特定多数和简单多数的区别在于,它要求所有有资格的投票者完全赞同。

一致性的法律性质是多方面的:它既被定性为一种审议规则(程序性),在特定情况下,也被视为规范性或行政行为的效力条件或有效性条件。在程序层面,一致性改变了上诉的可能性和审判技术,作为一种法律正确性的推定印章,赋予了法院所确立的裁判理由(ratio decidendi)更高的权威性。

2. 历史演变与比较视角

从历史上看,对一致性的要求可以追溯到日耳曼法和英美法系(Common Law)的陪审团制度。在盎格鲁-撒克逊体系中,陪审团的一致裁决(unanimous verdict)被视为防止国家专断的基本保障,这一原则至今在美国仍然有效(2020年最高法院在Ramos v. Louisiana案中确认,要求州和联邦司法管辖区内的刑事定罪必须达成一致)。

在巴西,罗马-日耳曼法系(Civil Law)传统上偏向多数决原则。然而,一致性在商法(现为公司法)和税法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作为保护少数派或维护联邦契约的机制。巴西的立法演变表明,尽管多数决是常态,但一致性被保留用于政治或经济极其敏感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分歧可能会损害系统的稳定性。

3. 法律规定与规范框架

一致性的应用在巴西法律体系的多个基本法规中均有体现:

  • 《民事诉讼法》(CPC/2015)第942条:规定当上诉结果并非一致时,审判将通过召集新的法官(合议庭扩大技术)继续进行。在此,一致性是免除延长辩论的标准。
  • 第24/1975号补充法第2条第2款:要求在CONFAZ(国家财政政策委员会)框架内,各州和联邦区必须达成一致,方可授予与ICMS(商品流通服务税)相关的免税、激励和税收优惠。
  • 联邦宪法第103-A条:尽管“约束性判例”(Súmula Vinculante)要求三分之二的法定人数(特定多数),但追求一致性是实现社会和平的教义目标,其缺失往往成为申请调整效力(第9.868/99号法律第27条)的理由。
  • 《股份公司法》(第6.404/76号法律):规定在公司转型的情况下必须达成一致(第221条),除非章程另有规定,以保护股东的基本权利。

4. 实际应用与既定判例

高等法院的判例对一致性的解释赋予了严格的轮廓,特别是在涉及《民事诉讼法》第942条的技术时。高等法院(STJ)通过其第三庭(REsp 1.733.820)确立了如下理解:扩大审判技术仅适用于上诉阶段以多数票修改实体判决的情况;如果一致的判决仅是确认原判,则无需此程序,从而加强了诉讼的及时性。

联邦最高法院(STF),一致性经常在ICMS的背景下进行辩论。在ADI 5902案中,法院重申了在CONFAZ中要求一致性以授予税收优惠的合宪性,旨在遏制联邦实体之间的“税收战争”。其理解是,打破一致性将违反1988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契约。

高等劳动法院(TST),合议庭的一致裁决原则上阻止了向个人争议专门分庭(SDI-1)提出上诉的受理,前提是该裁决符合既定的判例或指导意见(《劳动法》第894条第2款),这体现了一致裁决的“屏蔽”效应。

5.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一致性制度直接与以下原则对话:

  • 合议原则:一致性是该原则的最高表达,确保司法裁决反映了机构思想的完美综合。
  • 法律确定性:一致的裁决产生更高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减少了拖延诉讼的倾向。

在学说上,关于“人为的一致性”存在重要的批评。如Lenio Streck等学者指出,过度追求共识可能导致掩盖对法律演变至关重要的异议意见。分歧虽然打破了一致性,但却起到了未来判例变革的“种子”作用(即美国法中的异议意见)。

6. 当代意义与实际影响

目前,一致性充当了理性过滤器。在《民事诉讼法》(CPC/2015)引入的约束性判例体系中,判例的效力与其形成时的法定人数成正比。二审法院的一致判决在非常规上诉中被修改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它们展示了严谨的解释,且在同僚之间没有解释上的裂痕。

此外,在诉讼数字化和虚拟审判的环境下,一致性已被用作将案件保留在简易审判清单中的标准。任何一个突出的异议或分歧都会将案件转移到现场/同步审判,这重申了一致性是法律证据的前提。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88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巴西利亚,DF。
  • 巴西。2015年3月16日第13.105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 巴西。1975年1月7日第24号补充法。关于授予商品流通税免税协议的规定。
  • STF。直接违宪诉讼(ADI)5902。报告人:Marco Aurélio大法官。2020年判决。
  • STJ。特别上诉(REsp)1.733.820/SC。报告人:Nancy Andrighi大法官,第三庭,2018年10月2日判决。
  • STF。第10号约束性判例。法院分庭在未明确宣布法律或规范性行为违宪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排除其适用,违反了全体会议保留条款(宪法第97条)。

Deixe seu comentário - Leave a comment - Deja tu comentario - 发表评论 - अपनी टिप्पणी छोड़ें

O editor não se responsabiliza pelos comentários registrados aqui., El editor no se hace responsable de los comentarios registrados aquí., The editor is not responsible for the comments registered here., 编辑不对此处记录的评论负责。, संपादक यहाँ दर्ज की गई टिप्पणियों के लिए जिम्मेदार नहीं है।

Número de celular e e-mail não irão aparecer na internet, El número de móvil y el correo electrónico no aparecerán en internet, Mobile number and email will not appear on the internet, 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不会出现在互联网上, मोबाइल नंबर और ईमेल इंटरनेट पर दिखाई नहीं देंगे.

Seja o primeiro a escrever um comentá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