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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Sursis),即刑罚的附条件暂停执行,是刑法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指在特定期限(考验期)内,只要被判刑人遵守特定的法律条件,即可暂停执行其自由刑。作为刑罚理论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对初犯及危险性较低的罪犯进行短期监禁,从而在不产生监狱系统污名化及有害影响的前提下,促进罪犯的社会重返。

1. 定义、概念与法律性质

缓刑(sursis,源自法语词汇 surseoir,意为推迟或暂停)制度是指对判决书中宣告的自由刑执行的暂时中止。在所谓的考验期(probation period)内,刑罚的效力取决于被判刑人是否满足客观和主观条件。

关于其法律性质,巴西主流学说(如 Damásio de Jesus 和 Cezar Roberto Bitencourt 等法学家的观点)将缓刑定义为被告人的一项主观权利,而非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一旦满足《刑法》第77条规定的法定条件,法官即有义务予以批准。它也被归类为一种替代监禁的措施,属于去监禁化刑事政策的一部分。

2. 历史起源与演变

从历史上看,缓刑制度有两个基本渊源:源于习惯法的英美法系(probation system)和欧洲大陆法系(比利时-法国模式)。比利时于1888年3月25日颁布的法律以及法国1891年的贝朗热法(Lei Bérenger)直接影响了巴西的法律体系。

在巴西,缓刑制度由1924年第2.040号法律引入,并于1940年《刑法典》中得到巩固。随着1984年的刑法改革(第7.209/84号法律),该制度得到了扩展并细分为多种模式(普通、特殊、年龄及人道主义缓刑),旨在实现刑罚的个体化并适应社会重返的需求。

3. 法律依据与模式

缓刑的法律依据见于巴西《刑法典》(CP)第77至82条,以及《刑罚执行法》(第7.210/84号法律 - LEP)第156至163条。批准缓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客观条件: 自由刑刑期不超过2年(一般规则);不适用限制权利刑罚的替代(《刑法典》第44条);
  • 主观条件: 被判刑人非故意犯罪的累犯;且其罪责、前科、社会行为、人格、动机及犯罪情节均支持缓刑的适用。

缓刑模式:

  1. 普通缓刑(《刑法典》第78条第1款): 在考验期的第一年,被判刑人必须提供社区服务或接受周末限制。
  2. 特殊缓刑(《刑法典》第78条第2款): 适用于被判刑人已赔偿损失(除非无法赔偿)且司法情节完全有利的情况。其条件较为宽松,如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及每月向法院报到。
  3. 年龄缓刑(《刑法典》第77条第2款): 针对70岁以上的被判刑人,若刑期不超过4年,可适用缓刑,考验期为4至6年。
  4. 人道主义缓刑(《刑法典》第77条第2款): 适用于被判刑人因健康原因需缓刑的情况,适用刑期和考验期标准与年龄缓刑相同。

4. 司法实践与既定判例

缓刑的适用具有补充性。根据《刑法典》第77条第III款,法官仅在不适用限制权利刑罚(PRD)的情况下才应批准缓刑,因为后者对被判刑人的影响较小。

巴西高等法院(STJ)联邦最高法院(STF)在相关议题上已有既定共识:

  • STF第499号判例: “作为缓刑条件的社区服务,其期限不得超过被暂停执行的刑期。”
  • STJ第641号判例: 重申在因违反条件而延长考验期时,无需事先听取被判刑人的意见,但撤销缓刑则必须经过辩论程序。
  • 条件的性质: STJ的判例禁止施加法律未规定的、损害人格尊严或构成法律未授权的独立刑罚的条件。

5.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该制度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刑罚人道主义原则。主要的学说分歧在于刑法缓刑(《刑法典》第77条)与诉讼缓刑(第9.099/95号法律第89条)的区别。前者以有罪判决和暂停执行刑罚为前提,而后者发生在判决之前,旨在暂停诉讼程序本身。

另一个争论点是关于“告诫听证会”(audiência admonitória)的强制性。部分学说和判例认为,被告人缺席告诫听证会意味着默示放弃该福利,从而授权签发逮捕令以执行原刑罚。

6. 当代意义与对法律体系的影响

在当前巴西监狱系统处于“违宪状态”(STF在ADPF 347案中宣告)的背景下,缓刑作为控制监狱人口过剩的机制,其重要性再次得到确认。然而,由于限制权利刑罚的普遍应用,以及近期第13.964/2019号法律(反犯罪法案)引入的不追诉协议(ANPP)的出现,缓刑的实际适用率有所下降。

ANPP通过在提起公诉前达成共识,吸收了大量原本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尽管如此,对于不符合协议条件的犯罪,或诉讼程序已完成的案件,缓刑依然是防止不必要监禁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国家刑罚权(jus puniendi)的行使保持比例原则与人道主义。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40年12月7日第2.848号法令(刑法典)。第77至82条。
  • 巴西。1984年7月11日第7.210号法律(刑罚执行法)。第156至163条。
  •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第499号判例。
  • 巴西。高等法院。第641号判例。
  • BITENCOURT, Cezar Roberto. Tratado de Direito Penal: Parte Geral. 第26版. 圣保罗: Saraiva,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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