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被归类为排除违法性(或反法性)的事由。其主要目的是允许个人在面对不公正、当前或紧迫的侵害时,适度使用必要手段来击退对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且此类行为不被视为犯罪。
概念与基础
正当防卫在巴西法律体系中被规定为排除违法性的事由,具有正当化事由的法律性质。从犯罪理论的角度来看,人类行为虽然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如果在正当化事由的掩护下实施,则不再具有违法性,从而排除了事实的非法性。
其学理基础在于必要性原则,以及法律赋予公民无需在不公正面前屈服的权利。正如经典学说所教导的那样,当个人有手段避免侵害并保护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益时,国家不能要求其忍受非法侵害。
历史起源与演变
从历史上看,正当防卫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其格言为 vim vi repellere licet(以力抗力是合法的)。该制度的演变伴随着从基于私人复仇的原始刑法向现代刑法的过渡,在现代刑法中,国家垄断了武力,并将正当防卫保留为一种例外和辅助性的性质,严格限制在保护基本合法权益的范围内。
巴西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规定
该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巴西刑法典》(第 2.848/1940 号法令),特别是其第 25 条,该条款已根据第 13.964/2019 号法律(反犯罪方案)进行了修订: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击退对自身或他人权利的不公正、当前或紧迫的侵害,而适度使用必要手段的行为。”
上述改革中增加的唯一段落强化了这样一种理解:公共安全人员在采取行动防止对人质的侵害或限制永久性犯罪受害者的自由时,也可以援引该制度。
实践应用与判例
高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STF 和高等法院 STJ)的判例确立了认定正当防卫的严格标准。目前的理解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素:
- 不公正的侵害: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
- 当前或紧迫性:侵害必须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
- 自身或他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 适度使用必要手段:攻击与防卫之间的比例性,使用当时可用的伤害最小的手段。
最近,STJ 严格审查了反应中的“适度性”,根据《刑法典》第 23 条唯一段落的规定,排除了在过度防卫情况下的免责。正当防卫不能与复仇混为一谈,禁止在反击中出现过度(无论是强度上还是范围上的过度)。
学派观点与当代辩论
当代学说中最相关的辩论之一涉及“名誉正当防卫”,这一论点在过去曾多次在陪审团法庭上被使用。联邦最高法院 (STF) 在审理 ADPF 779 案时,宣布“名誉正当防卫”论点违宪,指出其与人的尊严、生命保护和性别平等原则不相容。法院认为,这种论点本质上是对针对女性的暴力的辩护,禁止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使用。
当代意义
在当前背景下,随着关于枪支获取以及民间社会对该制度的广泛解读的讨论,正当防卫变得更加复杂。司法部门保持着技术性的立场,强调正当防卫不是行使私刑的通行证,而是在具体危险情况下保护合法权益的严格机制。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40 年 12 月 7 日第 2.848 号法令。刑法典。
-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ADPF 779/MA。报告人:Dias Toffoli 大法官。2021 年 3 月 15 日判决。
- 巴西。高等法院。AgRg no HC 654.321/SP。第五庭。2022 年判决。
- NUCCI, Guilherme de Souza。刑法课程:总则。里约热内卢:Forense。
- BITENCOURT, Cezar Roberto。刑法条约:总则。圣保罗:Saraiv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