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Perito)是司法辅助人员,具备专门的技术、科学或艺术知识,负责协助司法机关澄清超出纯法律知识范畴的事实。其主要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劳动诉讼领域开展工作,旨在进行鉴定取证,将复杂的要素转化为有理有据的鉴定报告,从而构成司法裁决不可或缺的证据体系。
1. 定义、概念与法律性质
根据《民事诉讼法》(CPC/2015)第149条的规定,专家被定义为司法辅助人员(adlatere judicis)。从法理学角度看,专家是受法院信任的、具备法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职责是对人员、物品或场所进行检查,以提取解决诉讼所需的专业结论。
专家的法律性质属于临时性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múnus público)。尽管专家与国家之间没有永久的法定关系(刑事领域的官方鉴定人除外),但司法鉴定人是受司法权委托行使职能。其职能具有技术辅助性质,不具备决策权,因为法官不受鉴定报告的约束(遵循自由心证原则或理性说服体系),正如《民事诉讼法》第479条和《刑事诉讼法》(CPP)第182条所规定的那样。
2. 历史演变与比较法
从历史上看,专家的形象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当时法官(judex)会向艺术专家(artis periti)咨询需要特定知识的问题(如土地测量或医学)。然而,随着理性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出现,鉴定才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手段得以巩固,从而摆脱了神裁法和纯直觉判断。
在比较法中,大陆法系(如巴西和法国)与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存在区别。在大陆法系中,专家主要是由法官任命的司法辅助人员;而在普通法系中,则盛行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制度,由当事人提出并接受严格的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巴西的立法演变,最终在《民事诉讼法》(CPC/2015)中寻求了一种平衡,通过技术助理制度和协商鉴定制度(CPC第471条)加强了对抗制原则。
3. 法律依据与规范结构
专家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多方面的,取决于其所属领域:
- 民事诉讼:第156条至第158条确立了关于专家的一般规范,而第464条至第480条则规范了鉴定证据的产生。第156条第1款要求专家必须在法院维护的登记册(CPTEC)中注册。
-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58条及后续条款涉及犯罪现场检查及一般鉴定。第13.964/2019号法律(反犯罪法案)引入了关于证据保管链(第158-A至158-F条)的关键条款,加强了对官方鉴定人程序严谨性的要求。
- 劳动法:《劳动法》(CLT)第195条规定,在认定不健康或危险作业时必须进行鉴定,且鉴定人必须是劳动医生或劳动工程师。
- 联邦宪法:第5条第LVI项禁止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这间接论证了确保证据完整性的技术鉴定的必要性。
4. 实践应用与司法理解
高等法院目前的判例侧重于专家的技术资质和公正性。高等法院(STJ)通过第197号判例汇编,巩固了关于鉴定费确定的理解;最近,法院还裁定,如果事实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则无需进行鉴定(AgInt no AREsp 1640523/SP)。
在联邦最高法院(STF)层面,关于专家的辩论在证据保管链方面尤为突出。当专家或公职人员破坏隔离或进行不当操作,损害证据可靠性时,最高法院会宣布证据无效(HC 160.662)。在高等劳动法院(TST),核心讨论围绕劳动改革(第13.467/2017号法律)后鉴定费的支付责任,正如ADI 5766案中所裁定的那样,该案宣布强制免费司法受益人承担此类费用的条款违宪。
5. 相关原则与学理分歧
专家的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专业性原则:专家必须在特定领域具备经证明的技术知识。
- 对抗制原则:当事人有权指定技术助理并提出质询(CPC第465条第1款)。
- 公正性原则:专家受适用于法官的相同回避和怀疑理由的约束(CPC第148条第II项)。
一个重要的学理分歧在于“官方鉴定人”与“任命鉴定人”之间的区别。在民事诉讼中,任命由法官在登记册内自由裁量;而在刑事诉讼中,优先考虑官方鉴定人(通过考试录用)。关于仅由一名非官方鉴定人签署的报告的有效性,讨论日益激烈。尽管《刑事诉讼法》已通过第11.690/2008号法律修改为仅承认一名官方鉴定人,但最高法院第361号判例仍要求在缺乏官方鉴定人的情况下,必须有两名非官方鉴定人参与。
6. 当代意义与实践影响
在当代,鉴定已发展到数字和生物技术领域。计算机取证专家和遗传学专家已成为核心人物。鉴定的实践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医疗事故、复杂破产或网络犯罪诉讼中,鉴定报告往往是判决的“脊梁”。
在鉴定分析中引入人工智能软件引发了关于算法可审计性的新辩论,以及专家解释所用方法的义务,以防止鉴定报告成为技术上的“黑箱”,这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473条第1款规定的论证义务。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2015年3月16日第13.105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 巴西。1941年10月3日第3.689号法令。《刑事诉讼法》。
- 巴西。1943年5月1日第5.452号法令。《劳动法汇编》。
- STF。第361号判例汇编:在刑事诉讼中,由一名专家进行的检查无效,且之前参与过扣押工作的专家被视为回避。(保留《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新措辞)。
- STF。ADI 5766。报告人:Alexandre de Moraes大法官,全体会议,2021年10月20日裁决。
- STJ。第1044号重复性主题:关于鉴定费支付责任的认定建议。
- 第13.964/2019号法律(反犯罪法案)——关于证据保管链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