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序法领域,认知(Cognição)是指法官旨在了解、分析和评估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智力活动,它是司法裁判的核心。认知对于民事和刑事诉讼法至关重要,其主要目的是形成交付司法救济(无论是宣告性、构成性还是给付性判决)所需的动机性确信。
概念与法律性质
法律认知被定义为法官了解诉讼、审查诉求与抗辩,并在对抗制原则的审视下作出最终裁决的心理和逻辑过程。认知的法律性质属于行使司法权的政府职能,具体体现为审判的职责与权力。
在法学理论中,认知根据其深度和广度进行分类。详尽认知(Cognição exauriente)是指允许法官对所有证据和主张进行深入审查,并最终作出具有既判力的判决。相反,简易认知(Cognição sumária)是临时救济(紧急或证据保全)的典型特征,基于概率判断(fumus boni iuris,即权利外观),其本质上是可以撤销或修改的。
历史起源与演变
这一概念可追溯至罗马法,特别是“非常认知诉讼”(cognitio extra ordinem)体系,在该体系中,法官开始直接行使审判权,取代了“法定诉讼”(legis actiones)和程式诉讼体系。在巴西法律体系中,其演变反映了从1939年《民事诉讼法》的过度形式主义向程序工具主义的过渡,并由第13.105/2015号法律(2015年《民事诉讼法》- CPC/15)所巩固,该法强调了合作原则和实体判决优先原则。
法律规定与规范结构
认知活动在规范法官确信形成的条款中有着直接的法律依据:
- 联邦宪法第93条第IX款:确立了判决必须说明理由的义务,这是认知不可分割的要求,否则判决无效。
- 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71条:确立了自由心证原则,规范了对证据集合的认知。
- 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00条和第311条:界定了简易认知,允许在不完全穷尽对抗制的情况下授予临时救济,旨在实现实际效果。
实际应用与司法判例
当前的司法判例,特别是在巴西高等法院(STJ)范围内,强调认知必须严格遵守实质性对抗原则。在重复性上诉的判决中,STJ重申认知不得超出诉讼的客观界限(附带性或一致性原则),否则将构成“超诉判决”(extra petita)。
近期,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在分析具有普遍影响力的议题时强调,在集中式合宪性审查中的认知要求更高的技术严谨性,其中对事实分析的深度让位于宪法规范解释的密度。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认知制度与以下原则密不可分:
- 对抗制原则(1988年宪法第5条第LV款):法官的认知受到当事人陈述的限制和引导。
- 实体判决优先原则(《民事诉讼法》第4条):认知活动应尽可能寻求冲突的本质解决方案,避免因形式主义而导致未解决实体问题就结案。
关于公共秩序问题中的“依职权认知”,学界仍存在分歧。虽然部分传统学说主张扩大法官的调查权(司法能动主义),但保障主义流派则坚持认为认知应严格限制在当事人提出的范围内,以维护法官的中立性。
当代意义
在当前以数字化和追求效率为特征的法律环境中,认知面临着“算法认知”的挑战。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案件筛选和协助起草文书,迫使人们对维持人类认知活动的必要性进行批判性反思。司法部门必须确保效率不会取代实体分析的质量,始终保持法官作为正确适用法律的最终保障者。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88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
- 巴西。2015年3月16日第13.105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 STJ。司法判例简报第789号(2023年)- 关于中间上诉中认知的界限。
- STF。ADI 6.363/DF(报告人:Dias Toffoli大法官)- 关于抽象控制程序中认知范围的辩论。
- MARINONI, Luiz Guilherme. 《民事诉讼课程:诉讼一般理论》。Revista dos Tribunais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