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语表达 inter alios,意为“在其他人之中”或“其他”,是法律技术中常用的副词短语,特别是在程序法和合同解释学中。它用于表明一系列要素、主体或基础并非详尽无遗,而仅仅是示例性的。
概念与基础
Inter alios 短语具有开放性条款或非穷尽性列举的性质。在巴西法律体系中,其应用超越了单纯的修辞,延伸至规范效力和法律行为解释的层面。其主要功能是保持体系的开放性,允许规范或合同条款的列举在完整性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解释,从而避免排除那些虽未明确规定,但与所列事项具有相同法理依据(ubi eadem ratio, ibi eadem dispositio)的情形。
历史起源与演变
该表达植根于罗马法,属于古典 interpretatio(解释)传统的一部分。格言 inter alios acta aliis nec nocent nec prosunt 确立了在特定个人之间实施的行为既不损害也不造福第三方的原则,勾勒出了合同效力相对性原则。随着法律教义的发展,inter alios 一词摆脱了主体间效力的限制,巩固为一种立法技术工具,用于在立法者无法预见社会生活所有事实配置的情况下,赋予规范命令以灵活性。
法律规定与立法技术
巴西法律体系在多个法规中运用了 inter alios(示例性条款)背后的逻辑:
- 民法典(第 10.406/2002 号法律): 第 421-A 条涉及合同自由,经常出现在示例性规范的语境中。此外,人格权列表(第 11 条及后续条款)被学界理解为 numerus apertus(开放列表),应用 inter alios 逻辑来保护新的法律利益。
- 民事诉讼法(第 13.105/2015 号法律): 第 489 条第 1 款在处理司法判决的理由说明时,使用了示例性列举技术(例如,“不被视为已说明理由的判决包括……”),其中解释必须考虑其他未详尽列出的假设情况。
- 1988 年联邦宪法: 第 5 条第 2 款是 inter alios 在宪法体系中被采纳的最高典范,它规定宪法中明确表达的权利和保障并不排除其他源于宪法所采用的制度和原则的权利。
实际应用与判例
高等法院(STF 和 STJ)的判例确立了这样一种理解:使用示例性扩展术语要求法官履行扩张解释的义务。在 STJ,在重复上诉的背景下,对格式合同中合同条款的分析经常涉及核实客观诚信原则(民法典第 422 条)所附带的义务列表并不穷尽于法律文本,inter alios 成为纳入未明文规定的保护、信息和合作义务的解释机制。
在劳动法领域,高等劳动法院(TST)应用示例性逻辑来认定雇主行为的非法性,尽管这些行为未在《劳动法》(CLT)第 482 条的条款中逐一列出,但它们属于“其他严重过失”(第 'l' 项)的概念,证明了开放式解释的实际效用。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该制度直接与原则的规范性原则及禁止 non liquet(拒绝裁判)相关联。然而,学界在这一开放性的限度上存在分歧:虽然古典实证主义流派主张对制裁性规范进行限制性解释,但新宪政主义流派则认为,inter alios 条款对于在复杂社会中实现基本权利的效力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穷尽式的分类会导致规范的过时。
当代意义
在技术加速和新型合同安排出现的背景下,inter alios 技术成为了法律体系的泄压阀。它允许法官在面对前所未有的案件时,利用类推和法律一般原则来整合规范,确保法律体系保持动态,并能够保护那些因其性质而无法在起草条款时被立法者预见到的法律情况。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88 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第 5 条,第 2 款。
- 巴西。2002 年 1 月 10 日第 10.406 号法律。制定民法典。
- 巴西。2015 年 3 月 16 日第 13.105 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 STF。ADI 3510,报告法官 Ayres Britto,全体法庭,2008 年判决(关于基本权利体系的开放性)。
- STJ。REsp 1.633.277/SP,第三庭,2017 年判决(关于客观诚信原则及附带义务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