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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Negligência)是stricto sensu(严格意义上)过失的一种形式,其特征在于自愿放弃勤勉义务或未能履行客观上要求的注意义务。在民法、刑法和行政法领域,该制度构成了主观责任的基础,作为一种减弱的意志要素,将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或被违反的禁止性规范联系起来。

1. 定义、概念与法律性质

从经典法律教义学的角度来看,疏忽被定义为行为人的不作为、惰性或懈怠,即在能够且应当采取某种方式以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却保持沉默或不作为。它区别于轻率(鲁莽的作为行为)和无能(缺乏技术能力),共同构成了stricto sensu(严格意义上)过失的三要素。

其法律性质在于非法行为的主观要素。在故意中,行为人有实现结果的明确意图或接受产生结果的风险(间接故意);而在疏忽中,则存在对预见义务或预防义务的缺失。行为人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由于其缺乏注意或对社会公认或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表现出懈怠,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2. 历史渊源与演变

疏忽责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特别是《阿奎利亚法》(Lex Aquilia de Damno),该法引入了“极轻过失”(culpa levissima)的概念。阿奎利亚法促成了责任从纯粹的客观责任(仅基于物理损害)向分析行为人行为(culpa penes est)的转变。

在比较法中,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在第1382条中巩固了主观责任,并影响了1916年的《巴西民法典》。在当代巴西法律体系中,该制度的演变正趋向于某些领域的责任客观化(如消费者法),但疏忽仍然是私法关系和过失犯罪归责的核心支柱。

3. 法律规定

巴西法律中关于疏忽的法律依据广泛且按法律部门划分:

  • 民法:《民法典》第186条(第10.406/2002号法律)规定:“因自愿作为或不作为、疏忽或轻率,侵犯他人权利并造成损害(即使仅是精神损害)者,构成非法行为”第927条对此进行了补充,规定了赔偿损害的义务。
  • 刑法:《刑法典》第18条第II款(第2.848/1940号法令)规定,如果行为人因轻率、疏忽或无能导致了结果,则构成过失犯罪。
  • 行政法:疏忽通常被归类为职务过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不当行为法》(第8.429/1992号法律,经第14.230/2021号法律修订)的变更,该法开始要求特定的故意,排除了在行政不当行为中仅因疏忽(过失)而受到的惩罚,这是当前法律界最大的辩论之一。
  • 联邦宪法:第37条第6款虽然涉及国家的客观责任,但在存在过失(疏忽)或故意的情况下,允许对公职人员行使追偿权。

4. 实践应用与司法理解

高等法院的判例不断完善疏忽的概念,以避免无限责任的适用。以下是主要的理解:

高等法院 (STJ)

医疗民事责任领域,STJ确立了医生通常承担的是手段义务。疏忽的认定要求证明专业人员未利用针对该病例所有可用且适当的资源(REsp 1.846.331/DF)。另一个相关点是丧失机会理论,当专业人员的疏忽剥夺了患者治愈或生存的真实且严肃的机会时适用该理论。

联邦最高法院 (STF)

关于国家因不作为承担的民事责任,STF在RE 841.526(主题592)的判决中确立了国家对囚犯死亡承担客观责任的论点。但在一般性不作为案件中,学说和多数判例仍在讨论是否有必要证明“服务失灵”(faute de service),这直接指向了国家在履行其监护和保护职责时的疏忽。

高等劳动法院 (TST)

在劳动领域,雇主在职业安全和职业医学规范方面的疏忽(宪法第7条第XXVIII款)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产生赔偿义务,无论是否有工伤保险(STF第229号判例及TST的既定判例)。

5.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对疏忽的研究贯穿着信赖原则,即行为人有权期望社会其他成员按照注意规范行事;以及客观注意义务,这是通过将行为人的行为与“普通人”(bonus pater familias)的行为进行比较来衡量过失的参数。

有意识的疏忽间接故意的区分上存在分歧。前者中,行为人预见到结果,但真诚地相信由于其技能或运气,结果不会发生;后者中,行为人预见到结果且不在乎其发生。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是陪审团法庭和交通犯罪中激烈辩论的主题。

6. 当代意义与实践影响

目前,随着合规(Compliance)和数据保护(LGPD)的出现,疏忽有了新的内涵。数字疏忽(以缺乏网络安全协议的实施为特征)已导致多起因个人数据泄露而产生的巨额集体精神损害赔偿判决。此外,环境责任也聚焦于企业在灾害风险方面的疏忽,提高了对管理者和企业要求的注意标准。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民法典》。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
  • 巴西。《刑法典》。1940年12月7日第2.848号法令。
  • 巴西。《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1988年)。
  • 巴西。STJ。REsp 1.846.331/DF。报告法官:Nancy Andrighi,第三庭,2020年判决。
  • 巴西。STF。RE 841.526/RS。报告法官:Luiz Fux,全体会议,2016年判决(一般影响)。
  • 巴西。《行政不当行为法》。第8.429/1992号法律(经第14.230/2021号法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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