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 et de jure 原则指的是绝对推定或不可反驳的推定,这是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据此确立了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并禁止提供相反的证据。其应用超越了法律的多个分支,特别是民事诉讼法、民法和税法,作为稳定法律关系和提高诉讼效率的机制发挥作用。
概念与基础
拉丁语短语 juris et de jure 指的是不允许提供相反证据的推定(praesumptio juris et de jure),它与 juris tantum(相对推定,允许反证)有所不同。该制度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具有完全效力的强制性规范,它将法官束缚在预先确定的法律结果上,而无需考虑潜在的事实真相。通过将特定事实或条件提升为绝对真理的地位,立法者在追求真实性可能损害系统稳定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了法律确定性和诉讼效率。
历史起源与演变
该制度在罗马法中有着深厚的根源,并巩固为古典证据技术的核心支柱之一。在 fictio iuris(法律拟制)的指导下,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允许反证的推定和那些因政治或社会重要性而成为最终结论的推定。在巴西法律体系中,该制度被1916年《民法典》所采纳,并经调整后保留在2002年《民法典》和2015年《民事诉讼法》中,反映了赋予因时间流逝或法律规定而固化的法律关系以确定性的必要性。
法律规定与实际应用
绝对推定在现行法律体系的多个条款中得到体现:
- 《民法典》第1597条: 在遵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确立了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绝对父权推定,从而赋予家庭核心以稳定性。
- 《民事诉讼法》第374条第IV款: 免除对享有法律存在或真实性推定利益的事实的证明责任,这涵盖了绝对推定。
- 税法: 绝对推定的应用是一个激烈辩论的主题,特别是在确定税基方面,最高联邦法院(STF)对此类推定进行了调节,以避免没收性征税和违反纳税能力原则。
判例与既定理解
最高联邦法院(STF)和高等法院(STJ)在涉及基本权利的事项中限制了 juris et de jure 推定的应用。在家庭法领域,判例已演变为允许在特殊情况下,通过基因检测(DNA)推翻父权推定,将人的尊严原则和对生物学真相的追求置于僵化的法律推定之上(参见关于社会情感父权与生物学父权优先级的先例)。
然而,在诉讼领域,消耗性失权(preclusão consumativa)和除斥期间作为诉权丧失的绝对推定发挥作用,正如最高联邦法院第150号判例所确立的:“执行权的诉讼时效与诉讼本身的诉讼时效期限相同”。
学说分歧与相关原则
受后实证主义影响的现代学说质疑那些阻碍诉讼准入或对抗制原则的绝对推定的合宪性。比例原则被援引作为限制因素:只有当所追求的目标(法律确定性)高于被牺牲的个人权利时,juris et de jure 推定才是合法的。保障主义流派主张,必须对绝对推定进行限制性解释,否则诉讼将沦为空洞的形式主义练习。
当代意义
在当前形势下,该制度对于司法系统的可行性仍然不可或缺。如果没有绝对推定,诉讼的合理期限(1988年宪法第5条第LXXVIII款)将无法实现,因为每一项事实都需要详尽的证据调查。当代的挑战在于平衡法律关系稳定性的需求(由该制度保障)与基本权利的有效保护,防止绝对推定成为物质不公正的工具。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1988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
- 巴西。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民法典)。
- 巴西。2015年3月16日第13.105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 最高联邦法院。第150号判例。“执行权的诉讼时效与诉讼本身的诉讼时效期限相同”。
- 最高联邦法院。RE 898060(主题622)- 关于社会情感父权优先级的普遍影响,讨论了父权推定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