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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 compulsiva,也称为道德胁迫或强制力,是民法和刑法领域的一个交叉概念,其特征是对主体施加心理压力或威胁,以迫使其进行法律行为或实施典型行为。与 vis absoluta(物理强制)不同,后者中意志完全缺失,而在 vis compulsiva 中,意志是存在瑕疵的,主体在屈服于威胁或面对所承诺的损害之间进行选择。这构成了其在私法领域作为意思表示瑕疵,以及在刑法领域作为排除罪责事由的基础。

1. 定义、概念与法律性质

从严格的法律技术角度来看,vis compulsiva 被定义为相对胁迫或道德胁迫。它是指对个人、其家庭或财产施加严重且不公正的威胁,从而灌输足以迫使其进行法律行为或实施刑事犯罪的恐惧。该制度的核心在于对行为人自主决定权的干扰。

关于其法律性质,处理方式是双重的:

  • 在民法中: 它被归类为意思表示瑕疵(或意志瑕疵)。在 vis compulsiva 下实施的行为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的,因为尽管存在瑕疵,但确实存在意思表示。
  • 在刑法中: 它被构成为不可抗拒的道德胁迫。如果胁迫是不可抗拒的,它作为排除罪责的事由(即不要求行为人采取其他行为),行为仍具有典型性和违法性,但免除行为人的刑罚。如果胁迫是可抗拒的,则仅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2. 历史渊源与演变

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特别是引入了 actio quod metus causa(因恐惧而诉)的裁判官告示。罗马人区分了 vis atrox(绝对物理暴力)和 metus(恐惧或道德胁迫)。原则 "coactus volui"(尽管被胁迫,但我仍有意志)概括了古典观点,即意志即使是被迫的也是存在的,这证明了需要通过撤销之诉来废除行为效力的必要性。

在比较法中,1804 年的《拿破仑法典》将胁迫确立为意思表示瑕疵,影响了 1916 年的巴西民法典以及随后的 2002 年民法典。学说演变从纯粹的主观分析转向了权衡威胁的客观严重性和受胁迫者脆弱性的分析。

3. 法律规定与要件

巴西法律体系中关于 vis compulsiva 的法律依据是精确且严格的:

3.1. 民法领域(2002年民法典)

民法典的 第 151 至 155 条 对胁迫进行了规范。第 151 条确立了构成该瑕疵的要件:

“胁迫若要使意思表示产生瑕疵,必须足以使受胁迫者对自身、家庭或财产遭受迫在眉睫且重大的损害产生合理的恐惧。”

累积要件包括:(a) 决定性(胁迫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b) 损害的严重性;(c) 损害的紧迫性;(d) 威胁的不公正性;(e) 重大损害。

3.2. 刑法领域(刑法典)

刑法典的 第 22 条 处理了不可抗拒的道德胁迫:

“如果行为是在不可抗拒的胁迫下,或严格服从上级非明显违法的命令而实施的,则仅惩罚胁迫者或下达命令者。”

在此,vis compulsiva 排除了行为的可谴责性,将刑事责任转移给胁迫者。

4. 实践应用与司法理解

vis compulsiva 的适用需要强有力的证据,不接受仅凭一般性经济压力或事后反悔的指控。

4.1. 高等法院 (STJ) 的判例

STJ 确立了“正当行使权利”不构成胁迫的理解(民法典第 153 条)。例如,威胁抗议到期票据或提起执行程序不构成 vis compulsiva,因为缺乏威胁的“不公正”要素。然而,如果债权人利用该权利获取超出债务范围的过分利益,则可能被认定为胁迫。

REsp 1.255.431/RS 案中,讨论了银行合同中的胁迫问题,重申了敬畏心理(对上级或权威人物不满的恐惧)不会导致意思表示瑕疵。

4.2. 高等劳动法院 (TST) 的判例

在劳动领域,vis compulsiva 常被用于要求宣告辞职申请或清算条款无效。TST 认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解雇为威胁构成道德胁迫,从而使合同解除行为无效。

5.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该制度直接与意思自治原则客观诚信原则对话。经典的学说分歧在于对“合理恐惧”的衡量。

  • 主观主义流派: 主张法官应考虑受害者的个人条件(年龄、性别、健康、性格)来评估威胁是否足以构成胁迫(民法典第 152 条采用)。
  • 客观主义流派: 提出“普通人”(bonus pater familias)标准,以避免因过度敏感而导致交易被撤销。

现代学说在人的尊严旗帜下,调和了这些观点,应用信赖理论来保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同时不忽视弱势群体。

6. 当代意义与实践影响

vis compulsiva 在数字时代获得了新的轮廓。性勒索和利用算法在电子合同中施加心理压力是道德胁迫的新形式。在公司法中,该概念对于评估宽大处理协议和认罪协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其中国家合法压力与不可抗拒胁迫之间的界限是高等法院激烈辩论的对象。

总之,强制力仍然是控制法律行为健全性的机制,确保作为民主法治国家基础的选择自由,免受第三方的任意侵害。

法律与判例参考

  • 巴西。2002年1月10日第10.406号法律。民法典。第151至155条。
  • 巴西。1940年12月7日第2.848号法令。刑法典。第22条。
  • 巴西。高等法院。第1.255.431/RS号特别上诉。报告人:Maria Isabel Gallotti法官。
  • 巴西。高等劳动法院。RR-10115-32.2016.5.03.0031。报告人:Mauricio Godinho Delgado法官。
  • PONTES DE MIRANDA, Francisco Cavalcanti。私法论。总则,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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