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sis litteris 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意为“逐字逐句”,是一种用于规范性文本、合同条款或司法判决摘录的字面转录解释技术。在法律领域,其目的是保持文本的完整性,确保对原始来源的绝对忠实。它被广泛应用于程序法、民法和宪法中,以避免在引用和法律论证中出现解释上的偏差。
概念与基础
Ipsis litteris 一词不仅是简单的文本引用,它代表了法律技术严谨性的要求。在解释学实践中,使用该短语意味着对陈述(无论是法律还是判例)的复制是在没有任何更改、遗漏或改编的情况下进行的,旨在确保规范或所引用的先例的纯粹性。该制度的法律性质在于法律确定性以及对立法者或法官意愿的忠诚,这些是法律秩序稳定的基本要素。
从历史上看,这种做法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传统,当时对《十二铜表法》和裁判官告示的精确转录是法律行为有效性的必要条件。随着大陆法系(Civil Law)的发展,ipsis litteris 引用要求已成为控制解释自由裁量权的机制,确保法律适用者不会偏离原始文本中包含的字面内容(mens legis)。
实际应用与判例
该术语在起草诉状、判决书和法律意见书中无处不在。巴西高等法院(STJ)和联邦最高法院(STF)经常在转录判例摘要或宪法条款时使用该短语,以支持合宪性审查或判例统一。
在民事诉讼领域,该技术在解释合同条款和转录证词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意义不得被更改,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或判决错误。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89条第1款第VI项要求法官处理诉讼中提出的所有能够推翻所采纳结论的论点,这加强了引用先例时保持忠实性的必要性,通常以 ipsis litteris 方式引用,以证明对强制性先例体系的遵循。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
该制度直接与严格合法性原则和法律确定性原则相关联。然而,受后实证主义影响的现代学说对此提出了保留意见。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和罗伯特·阿列克西(Robert Alexy)等学者在探讨规则与原则的区别时认为,纯粹的 ipsis litteris 解释可能导致解释上的“字面主义”,在具体案件中,这可能与实质正义或比例原则相冲突。
学说分歧在于字面意义(确定性)与目的论解释(有效性)之间的平衡。虽然古典解释学派主张严格解释,但当代解释学承认,尽管转录必须是 ipsis litteris 的,但对所转录条款的适用必须考虑体系的价值维度。
当代意义
在数字法律和应用于法律分析的人工智能时代,ipsis litteris 引用的严谨性变得更加关键。判例数据库的精确性取决于所复制文本的忠实度。字面转录的失败可能会损害搜索系统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
法律与判例参考
- 1988年联邦宪法: 第5条,第II项(合法性原则)。
- 第13.105/2015号法律(民事诉讼法): 第489条,第1款,VI(论证义务与先例引用)。
- 联邦最高法院: 一般性影响先例(例如:主题339),要求精确转录基础以构成声明性禁令中的矛盾或遗漏。
- 高等法院: 第380号判例(适用于合同解释,其中条款的字面意义是分析滥用行为的起点)。
- 学说: MENDES, Gilmar Ferreira; BRANCO, Paulo Gustavo Gonet. Curso de Direito Constitucional(宪法课程). 第18版. 圣保罗: Saraiva,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