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12 - 17:01 - 更新于 10/04/12 - 17:00
梵蒂冈发布神职人员虐待案件处理规定
2001年批准的规定要求主教向民事当局举报神父。
梵蒂冈本周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教会处理神职人员虐待儿童案件的规定,其中包括要求主教向民事当局举报神父的义务。
该机构表示,性虐待案件的主要评估者是犯罪发生教区的教区长,他们必须启动调查,并通知梵蒂冈和司法部门。
此外,在初步调查阶段直至案件结案,教区长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社区和受害者。
梵蒂冈网站公布的文本中写道:“当地教区长一直有权保护儿童,限制其教区内任何神父的活动。这是其普通权力的组成部分,他必须行使这种权力以确保儿童不受伤害。”
“始终需要遵守民法关于向相关当局举报犯罪的规定。”
程序
这些规定并非新出台。它们于2001年获得批准,并于2003年由负责纪律事务的信理部进行了修改。
在虐待案件中,信理部可以授权当地教区长通过当地教会法庭进行刑事审判,或启动行政程序。被指控的神职人员必须对指控作出回应并接受证据审查。
文本中提到:“被指控者有权向信理部上诉,但如果被判定有罪,则可能被判处一定数量的教会惩罚,其中最严厉的是将其免职。”
如果被指控的神职人员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同意过祷告和忏悔的生活,信理部可以授权当地教区长发布法令,禁止或限制该宗教人士的公开活动。
集体责任
梵蒂冈官方报纸《罗马观察报》总编辑Gian Maria Vian本周一表示,教会作为机构不应对其成员所犯罪行负责。
Vian说:“责任始终是个人的,而非集体的。”他还批评了媒体整体上工作“水平低下”,追求耸人听闻。
他表示:“文件没有被阅读,内容不受关注,并且存在将发言中的一个词取出并在其他语境中使用的情况。”
另一方面,Vian认为,这些丑闻正在迫使教会改进其沟通系统,并提供更快的响应。
10/04/12 - 17:01 - 更新于 10/04/12 - 17:00
梵蒂冈发布神职人员虐待案件处理规定
2001年批准的规定要求主教向民事当局举报神父。
梵蒂冈本周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教会处理神职人员虐待儿童案件的规定,其中包括要求主教向民事当局举报神父的义务。
该机构表示,性虐待案件的主要评估者是犯罪发生教区的教区长,他们必须启动调查,并通知梵蒂冈和司法部门。
此外,在初步调查阶段直至案件结案,教区长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社区和受害者。
梵蒂冈网站公布的文本中写道:“当地教区长一直有权保护儿童,限制其教区内任何神父的活动。这是其普通权力的组成部分,他必须行使这种权力以确保儿童不受伤害。”
“始终需要遵守民法关于向相关当局举报犯罪的规定。”
程序
这些规定并非新出台。它们于2001年获得批准,并于2003年由负责纪律事务的信理部进行了修改。
在虐待案件中,信理部可以授权当地教区长通过当地教会法庭进行刑事审判,或启动行政程序。被指控的神职人员必须对指控作出回应并接受证据审查。
文本中提到:“被指控者有权向信理部上诉,但如果被判定有罪,则可能被判处一定数量的教会惩罚,其中最严厉的是将其免职。”
如果被指控的神职人员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同意过祷告和忏悔的生活,信理部可以授权当地教区长发布法令,禁止或限制该宗教人士的公开活动。
集体责任
梵蒂冈官方报纸《罗马观察报》总编辑Gian Maria Vian本周一表示,教会作为机构不应对其成员所犯罪行负责。
Vian说:“责任始终是个人的,而非集体的。”他还批评了媒体整体上工作“水平低下”,追求耸人听闻。
他表示:“文件没有被阅读,内容不受关注,并且存在将发言中的一个词取出并在其他语境中使用的情况。”
另一方面,Vian认为,这些丑闻正在迫使教会改进其沟通系统,并提供更快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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