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议定书的修改/更新,著名的日内瓦公约在(2011年)延续至今,其文本如下:
1- 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不得相互使用化学武器。
2- 禁止使用爆炸性弹药或会给受害者造成不必要痛苦的材料。
3- 禁止使用投射物轰炸气球。
4- 战俘必须受到人道对待并免受暴力侵害。不得殴打他们或出于宣传目的利用他们。
5- 战俘必须提供其真实姓名和军衔。撒谎者可能会失去保护。
6- 各国必须识别死者和伤者,并通知其家人。
7- 禁止杀害已投降者。
8- 在战场区域,应划定区域,以便伤病员可以转移和接受治疗。
9- 标有红十字会的平民医院将获得特别的免受攻击的保护。
10- 允许药品自由通行。
11- 被敌方击沉的船只船员必须被营救并安全送往陆地。
12- 占领某国的任何军队都必须为当地居民提供食物。
13- 禁止攻击无保护的城镇。
14- 潜艇不得在撤离乘客和船员之前击沉商船或客轮。
15- 战俘可以接受其国家代表的探访。他们有权在不经敌人陪同的情况下进行秘密谈话。



